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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漂移板网论坛版规(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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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7 01: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FONT color=#d52b2b size=7>中国漂移板网论坛版规(试行)
            <FONT size=5>欢迎参与中国漂移板网论坛(以下简称「论坛」)的技术交流,本「论坛」专为同好及会员们(以下简称「会员」)于网络上进行相关技术交流之用,所有「会员」均可于论坛上交流使用心得、技巧等等的讯息,但「论坛」不会就帖子中的错误资料负上任何责任。「会员」必须遵守「论坛」所定的一切规则,如有任何违反,轻者警告、扣减积分,重者取消会员资格、封锁ID、IP等,「论坛」并保留一切追究的权利。  
<FONT size=5>         「论坛」保留删除任何帖子的权利,并且不会提供任何解释。「论坛」不会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会员的要求,也不会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的及时性、安全性及准确性也不作担保,唯「论坛」会尽一切努力维持「论坛」的正常运作,但不会就此而导致「会员」的损失负上任何责任。谢谢!  
  <FONT color=#ff00ff size=6>论坛规则及声明  
  <FONT size=5>         1. 所有人均可免费注册为本「论坛」「会员」,唯申请人必须提供一个真实的电邮地址,当忘记密码后,「论坛」会经电邮通知申请人找回密码,密码可于登入「论坛」后更改。「会员」有责任妥善保存阁下的登入名称及密码,并需对以其登入名称发表的所有帖子、讯息及图片负上一切法律责任。「会员」必须本着增进友谊、丰富知识、相互鼓励及支持、提高修养及互助互爱的心参与本「论坛」的讨论。  
  <FONT size=5>         2. 本「论坛」设有多个独立及不同板块讨论区:漂移板、漂移板事件、漂移板文化、俱乐部专版和  站务中心讨论区,「会员」请选择于合适的版面发表帖子。帖子的标题、内容必须与相关版区的主题相符,「论坛」保留转移帖子到相关版区或删除无关帖子的权利。任何与本「论坛」主题无关的帖子,版主及管理人员均有权直接删除而不作任何通知。帖子的标题必须能简洁地反映帖子的内容,请勿使用「请问」、「请教」、「一个问题」、「高手请进」、「求助」等等或类似的作为帖子的标题,此等标题完全不能反映帖子的内容;换句话说,诸如「紧急求助」之类的标题亦于事无补。请不要一文多发,论坛严禁无聊灌水,对于一些回覆帖子上只写上「顶」、「Ding」、「推」、「Push」等等或类似的纯灌水字句一律不鼓励。有关技术性的问题请避免使用论坛短消息查询,尽量于「论坛」公开交流,以便大家可共同参与技术上的讨论。  
<FONT size=5>          3. 所有帖子的内容及参与讨论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任何人均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讯息或网址链接:        -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或地区歧视、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稳定的;        - 涉及政治军事题材、淫秽、色情、有违公德的偷 拍、不健康内容、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 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对于违反上述规则者,「论坛」必严格执行并采取相应行动,违规者并需负上个人的法律责任。  
  <FONT size=5>        4. 严禁于帖子上发表下列的任何一种附件或网址链接:包括「论坛规则及声明第3条」所述的相关图片或任何档案格式的文件、盗版软体、破解文件及注册器等。  
<FONT size=5>          5. 为确保「会员」之安全及管理论坛上的需要,帖子内原则上严禁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包括QQ号码、电邮地址或电话号码等等(如需留联系方式,可以发论坛短消息),另签名栏上亦严禁写上除了中国漂移板网以外的任何网址或FTP连结。「论坛」设有完善的论坛短消息功能,请善加使用。
<FONT size=5>      <FONT color=#00ccff> 原则上「会员」的签名栏处严禁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包括QQ号码、电邮地址或电话号码等等 <FONT color=#00ccff size=6>注:    -1-.为了更好地保护用户隐私以及规避可能因此隐私泄漏而导致的论坛方责任与义务;    -2-.为了防止有人公然发布不确定和负面的消息后,留别人的联系方式以陷害。
<FONT size=5>        鉴于以上原因,禁止在较为显目的签名处留下联系方式,如有会员在签名处留有联系方式经「论坛」管理人员通知修改而拒不修改的,因联系方式泄露而导致产生任何后果由会员本人自负,与本「论坛」无关。另外签名档处有非中国漂移板论坛授权的、疑似或者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和目的的内容,中国漂移板论坛也将一律删除之,并保留不通知的权利。
  <FONT size=5>        6. 请遵守网络道德及礼仪,严禁发表含有歧视、污辱、谩骂、脏话粗话等内容的论坛短消息及帖子,严禁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亦不可使用含有上述内容的登入名称(即用户名),又或恶意雷同(包括相近或相似)的登入名称。「论坛」更严禁使用含有「论坛规则及声明第3条」所述内容的签名档。  
<FONT size=5> <FONT size=5>       7. 未经「论坛」同意,不得张贴任何广告或广告链接。  
  <FONT size=5>        8. 未经「论坛」同意,不得以中国漂移板网的名义对外发表任何讯息或组织活动。  
  <FONT size=5>        9. 「论坛」内发表的帖子内容谨代表作者的观点,与本「论坛」的立场无关。作者需为在论坛发表的任何言论、文字及图片承担所有可能引起的法律责任。 与论坛板块主旨讨论内容无关的帖子、疑似或者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和目的的帖子,中国漂移板论坛也将一律删除之,并保留不通知的权利。
  <FONT size=5>        10. 凡转贴文章,请注明原始出处,否则「论坛」有权删除而不作任何通知。转贴时并请认真注意原发表地方的版权声明,转贴之「会员」亦需承担可能由此而产生的版权责任。  
  <FONT size=5>         11. 「会员」在「论坛」注册是免费的。凡于「论坛」注册并发表帖子者,均视为通读并同意上述的规则及声明,如有任何违规内容的帖子,版主及管理人员有权在任何时候禁止、甚至删除帖子,严重者取消会员资格、封锁ID、IP等  
  <FONT size=5>         12. 「会员」参与本「论坛」,即表明阁下已阅读并接受上述的各项规则及声明,「论坛」有权于任何时候,因应实际情况修改或变动以上各项规则及声明而不作另行通知,「论坛」并拥有以上各项规则及声明的最终解释及执行权。
<FONT size=5><FONT color=#ff0000 size=7>附则          1、 恶意灌水,指同一内容连续3次以上发帖或回复(含连续表情符号或不连贯字母回复)
<FONT size=5>2、 恶意翻帖,指一人(包括马甲)连续翻同一作者(包括马甲)帖子5篇(含)以上。
<FONT size=5>3、 任何形式的广告,指在发帖、回帖、签名等处,有意做其他同类网站及论坛的链接和其他各类广告。  

<FONT size=5> <FONT size=5>4、 严禁在个人资料和帖子内容中使用缺乏艺术或科学价值的、令人不适的、怪诞的、不文明不健康甚至含有淫秽色情成分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及其链接
  
<FONT size=5>5、 被封禁的用户名,应于自被封禁之日起15日内在中国漂移板论坛站务中心提出申诉。
<FONT size=5>6、 对于总版规中未提及,但是实际影响到了论坛管理的会员行为,管理人员有权责根据实际管理需要进行处理。
< align=right><FONT size=5>2008年12月16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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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7 12:4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下,有些地方是否并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比如说QQ
发表于 2008-12-17 15: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越来越正规化了!
发表于 2009-4-2 13: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QQ群号行吗?
发表于 2009-11-7 16: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可以吧·不然大家怎么联系啊?
发表于 2009-11-9 10: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交流的地方局势好呀
发表于 2009-11-15 17: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看到了```好!!
发表于 2013-10-14 02: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要顶,楼主的头像还是不错滴
发表于 2013-10-22 23: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要顶,楼主的头像还是不错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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